中新網4月21日電 據澳洲網報道,墨爾本華裔女大學生陳科琳(Colleen Chen,音譯)21日對外表示,澳洲各行各業存在嚴重的剝削實習生現象,她就在面試墨爾本一家藝術出版公司時,曾被要求簽署一份不公平合同,要求其主動放棄薪酬和工作保險。對此,社會團體澳洲實習生協會(Interns Australia)呼籲政府保障實習生群體的權益。
  實習生被迫簽不公平合同
  現年23歲的陳科琳目前在墨爾本大學修讀法學博士學位,她對於此前實習經歷中遭受到的剝削深感不滿。
  陳科琳說,她曾在墨爾本一家迅速發展的藝術出版公司做實習生。在正式開始工作前,該公司要求她簽署一份合同,上面明確寫明在長達12周的實習期間,她不會得到任何薪水,公司也不會為她購買工作保險,但她在實習期間創作的任何作品都歸該公司所有。
  據悉,年輕的實習生目前已進入澳洲各行各業,特別是媒體、創意藝術、非政府機構、銀行和法律等相關機構廣泛招募實習生。但在過去20多年裡,不給實習生提供任何報酬,卻要求他們長期工作已在澳洲企業中蔚然成風。
  61%青年人多次遭受剝削
  澳洲執法機構在監管企業招聘實習生方面存在嚴重的漏洞,這一領域經常存在灰色地帶。公平工作申訴專員(FWO)去年公佈的一份關於實習生的報告《經驗或剝削》認為,這將導致社會逐漸排斥那些不願意接受長時間無償實習工作的人,或者那些沒有得到“最好實習機會”的人。
  陳科琳和朋友於去年10月成立了關註剝削實習生現象的社會團體澳洲實習生協會。該組織在對160名有實習經驗的青年人進行調查後發現,有61%受訪者表示,曾做過兩份或以上沒有薪水的實習工作,而且大多數實習時間都超過兩個月。
  澳洲實習生協會認為,長時間無償實習將導致這類雇員得不到任何保護。該組織建議,應為即將畢業的學生在找到正式工作前掃清障礙,而不是讓他們在獲取工作經驗過程中承擔沉重的壓力。
  為獲工作經驗甘願受苦
  陳科琳表示,儘管做實習工作會經常令實習生獲得寶貴的工作經驗,但在企業會否正式錄用這名實習生的問題上存在著一個灰色地帶。“如果切實存在雇佣關係,這家企業不能僅僅將這名員工當實習生看待,我們之所以制定就業法就是要解決相關問題。”
  公平工作申訴專員的上述報告也指,青年人和移民常常在擔任實習生過程中遭受企業剝削。公平工作申訴專員詹姆斯(Natalie James)稱,“以一名沒有獲得報酬的實習市場助理為例,他一周需要工作5天,每天工作7至8小時,要整理公司文檔,完成撰寫郵件的工作,代表公司參加行業活動,還需要接電話,事實上,他所從事的工作就應該獲得報酬。”
  但詹姆斯稱,即便知道會遭受不公平待遇,仍有許多年輕人不願放棄通過實習機會爭取一份正式工作或學習經驗。(王齊龍)  (原標題:澳洲華裔女大學生曝職場黑幕 實習12周分文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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